债权转让的定义
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公告催收的定义
是指债权人通过媒体将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其他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下同)欠款的事实进行公开,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一种催收手段。债权人公告催收一般有两个目的:一是保全债权。通过公开催收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实现债权,同时又体现向对方请求履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保证债权的诉讼时效。二是惩戒违约方。
案例:银行催收公告
请各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日起立即向我行履行相应还款义务、担保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否则我行将依法处置。
注:1.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6月5日各户债务本金余额,实际应偿付的本息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2. 个人客户身份以与农行建立合同关系时相关证明为准;3. 明细详见2022年8月21日《湖北日报》。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多福路2号汉正街中心商城3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支行
2022年8月21日
案例: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解释的规定,以及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已经依法转让给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债权相对应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亦依法转让给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下列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它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义务。
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 西安南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债权清单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合同编号 | 贷款行名称 |
1、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96)017号 | 陕西省经济发展投资公司 | 建行西安市分行营业部 | |
2、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商业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01)011号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合同》(2001)011 | 建行西安市小寨支行 |
3、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2002)004号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合同》(2002)004 | 建行西安市新城支行 |
4、 | 陕西粤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96)建流001号 | 建行陕西省直属第二分行 | ||
5、 | 陕西粤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97)建流005号 | 建行陕西省直属第二分行 | ||
6、 | 西安派德实业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96)030号 | 建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