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合作方、客户及社会公众:
近日,我公司发现原监事高超超先生仍以“河间市鑫明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商业活动。为避免公众误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现我公司就相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高超超先生已退出我公司,不再担任监事及其他职务,与我司无任何授权代理关系,无权代理我公司开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洽谈、签署、收款、采购、销售、借款、担保等。
二、自2024年12月19日起,高超超先生的一切行为均属其个人行为,其以我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或作出的承诺,均未经我司授权,我公司不予认可,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我公司所有对外合作及代理行为均以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文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以上声明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避免经济损失。欢迎各界与我公司开展业务,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薛先生,电话:13603336265。
特此声明!
河间市鑫明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4月3日
同步刊发报纸:《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