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潼关县太峪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废渣临时堆存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环境影响信息向公众公示:
-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潼关县太峪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废渣临时堆存区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一座异地堆存点,用于消纳历史遗留矿渣及河道环保疏浚底泥,其异地堆存点占地面积34882m2,结合沟道实际地形采用分级放坡堆存,平均填高约9.5m,底部基面及侧面平整处理后采取防渗措施,底部设置渗滤液导排系统,沟道外围设置地表水收集系统,压实堆储后表层采用隔水防渗膜覆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9 9129 18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91323360
通信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恒生大厦二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2024年11月26日
同步刊发报纸:《各界导报》